商标期限并非永久,应注意及时续展商标
2021-04-14 10:48:57
商标不是注册或者转让过来就永久能够使用的,标其实和我们的身份证一样,有效期是10年,每10年的话对商标需要进行续费,也就是商标续展,并且有一个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尚未恢复,商标将会取消。在目前的情况下,很难拿到商标,就因为不知道要续展被注销了,那是非常可惜了。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设定了一定的时效,但各国对有效期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国家设定20年,如美国、西班牙、瑞士、意大利、厄瓜多尔、菲律宾等国家;在一些国家,是15年,如捷克斯洛伐克、伊拉克和叙利亚。大多数国家设置10年,如苏联、日本、联邦德国、法国、希腊、泰国、瑞典、丹麦、挪威、比利时、罗马尼亚;一些国家有专门的规定。例如,在多米尼加,有效期是5年、10年、15年或20年,注册人可以自由选择,但费用不同。黎巴嫩规定15年、30年、45年、60年,由申请人在注册时选择;而匈牙利则规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使用该商标为止,这实际上是一种无限期的长期保护。
从《商标法》的出台到使用过程中的问题,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改变了这一做法,确定了在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期间平等对待的原则。《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这符合国际惯例。这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有一个特定的时间,这对国家和企业都有好处。
商标的使用期并非是永久的,所以一定要时刻注意商标的期限,如果到期了不及时续展,那么商标被注销会是非常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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