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拉之选”诉“宝拉珍选”以败诉告终
2020-01-06 13:12:48
据澎湃新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知识产权案,大快人心的是,傍名牌的“李鬼”败诉。
梳理时间线可知:
2005年,标注“PAULA’SCHOICE”“宝拉珍选”商标的商品在4月开始在淘宝平台销售,由颖文公司经营;
2006年12月11日,“PAULA’S CHOICE宝拉之选”商标在我国被注册,指定使用在第3类的肥皂、化妆品用香料、化妆品等商品上,所有权随后被转让至开门红公司;
2007年,“宝拉珍选”旗舰店在天猫平台开办,由碧奥公司经营;
2017年,开门红公司向天猫平台投诉,导致宝拉珍选天猫旗舰店的商品下架,宝拉珍选分销商也因投诉停止或减少分销活动,造成了经济损失。
2018年1月5日,开门红公司以颖文公司、碧奥公司、天猫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三者诉至浦东法院。
判决结果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开门红公司的商标侵权诉讼。开门红公司须赔偿美国宝拉珍选公司经济损失,并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据悉,宝拉珍选是美国知名化妆品品牌,已有20余年历史,走的是现在当红的the ordinary “便宜原料桶”路线,是许多美妆消费者“刷酸”的入门品牌。“2%水杨酸精华” 是宝拉珍选最火的产品,也是最早的成分党们人手一只的“奶奶级”黄金单品,在美妆爱好者中很有知名度。
值得注意的是,“PAULA’S CHOICE宝拉之选”商标注册人和开门红公司均无化妆品及护肤品生产、销售经验及技术能力,在案外还申请注册了一定数量商标。
显然,其是以“傍名牌”为目的进行了商标恶意申请行为,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
由于知识产权权利边界的模糊性和部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投机心理,使得知识产权被一部分权利人滥用,成为非法掠夺市场份额的工具。
比如近年来,因为“3 CONCEPT EYES”名称已经遭到抢注,被欧莱雅收购的韩国彩妆品牌3CE不得不以3CE STYLENANDA(三熹玉)进入中国市场。此外,日本防晒品牌ANESSA改名叫“安热沙”、韩国彩妆品牌ETUDEHOUSE改名叫“伊蒂之屋”,上述品牌LOGO或中文名称商标均遭到了国内品牌的抢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