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注册“微信用”商标已初审
2019-09-20 10:12:09
9月13日,阿里巴巴申请的“微信用”商标初审公告。
众人看到“微信用”商标,90%以上的人首先联想到的一定是腾讯旗下的微信软件,所以对于阿里巴巴申请“微信用”商标是否存在剑指腾讯的嫌疑,引来一众网友的质疑。
根据商标局网站,阿里巴巴集团在2013年12月26日向商标局申请了第41类13812101号“微信用”商标,核准使用在节目制作;培训;娱乐;书籍出版等商品上。而且阿里巴巴在同一天并非只注册了这一枚“微信用”商标,而是有7枚。
但是,后来这些申请基本都被驳回了,其第16类也曾初审公告过,不过依旧被异议驳回了。大部分的驳回原因很一致:阿里巴巴申请“微信用”商标与引证商标(第9452607号“微信”商标、第12859370号“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类似服务,且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不易区分,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就算是最近初审公告的这枚41类,也经历了数次驳回。
现如今,这枚41类商标已经进入初审公告了,不知腾讯是否已知晓,或者这枚商标将会步上第16类“微信用”商标的后尘?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微信用”与“微信”只一字之差,确实令人浮想联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