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起诉上海“熹茶”获赔4万,“傍名牌”为何如此猖獗?
2021-05-07 08:37:11
2019年8月1日,美西西公司委托代理人登录“美团外卖”手机应用程序,搜索“熹茶徐汇万科店”,结果中显示有“熹茶(徐汇万科店)”,店名前有小人喝茶图案,点击店名进入后浏览页面,选择“点菜”栏目,显示的商品中有“喜茶芝芝莓莓”“喜茶多肉葡萄”“喜茶芝芝桃桃”等;选择“商家”栏目,商家资质信息公示显示为上海市徐汇区乐卓饮品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为严某;选择“评价”栏目,显示有“对于在广州喝喜茶很多年的忠粉来说,这次喜茶的味道真是不敢恭维,……”“当时点的时候以为是万科的喜茶,结果是假的,……”等评价内容。美西西公司委托代理人下单喜茶芝芝桃桃2杯、喜茶芝芝莓莓1杯,消费119.4元。收到的外卖袋子上、杯子上均印有小人喝茶图案,消费单上印有喜茶芝芝桃桃、喜茶芝芝莓莓等商品名称。
法院认为,美西西公司系涉案商标专用权人,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严某经营的饮品店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馆;餐馆”属相同服务。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严某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的饮品店店名、商品名称、饮品包装上使用小人喝茶图案及“喜茶”或“熹茶”字样用于识别商品来源,构成商标性使用。
“商标傍名牌一时爽”,但是接下来的后果就不是那么令人畅快了。如今,“傍名牌”行为现象屡见不鲜,傍名牌不仅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误购,而且还严重损害了驰名商标和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