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商标面临“近似”风险,却在日遭到回绝处理
2018-07-17 11:00:42
近日,日本专利局(JPO)对外宣告拒绝了星巴克对商标注册号的反对,涉嫌异议的商标是日本专利号为5897739的,绿色和白色的“牛PULU TAPIOCA”同心圆标志,与小狗白色公牛狗在中心的一个组合商标。
据悉,该商标被注册在类别32的木薯果汁饮料和木薯饮料的零售或批发服务,类别35的木薯果汁饮料的对立商标(见下文),于2016年5月10日由日本人申请注册。
对此,美国咖啡连锁星巴克公司根据“与星巴克这个著名商标”产生冲突为由,向日本专利局提起了反对。
在反对意见中,星巴克认为该商标涉嫌违反日本商标法第4(1)(vii),(xi)和(xv)的规定:
1,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禁止任何可能冒犯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商标注册。
2,第4(1)(xi)条规定,不得注册被视为与任何高级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初级商标。
3,第4(1)(xv)条不包括可能造成与属于另一商业实体的货物或服务混淆的初级商标。
JPO的反对委员会在相关消费者初次提交和注册时,向相关消费者标志性的星巴克标识表示了高度的声誉和知名度。
与此同时,委员会发现两者都是不同的,因为在中心描述的字面元素和设计有明显的差异。此外,考虑到这两个商标的严重差异,董事会否认商标之间可能出现混淆。
为了支持公众混乱的指控,星巴克披露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申请人反对的商标是JJ公司的前任首席执行官,是一个木薯饮料店,以及JJ所管理的饮料店牌和杯子上都使用了反对标记。
董事会认为,这样的事实不足以得出相反的标志,如果注册可能会冒犯公共秩序和道德,以及商标代理机构的管控问题。
但最终,JPO拒绝了星巴克提出的反对意见。
- 下一篇: 知识产权信息平台能为我们提供哪些服务?
- 上一篇: 商品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有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