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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让注册商标递交材料
待解决 待解决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6-05-09 14: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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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时间:2016-05-10 14:58:45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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